在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如果我们发现其商标跟我们正在使用中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我们可以提出异议,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一、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
在我们对注册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亲自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还可以通过邮寄书件来办理。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二、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温州专利 | 专利申请 | 商标注册 | 专利咨询 | 商标转让 | 国际商标注册 | 维权服务 | 专利申诉 | 公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