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 提效能 增活力 促发展 深圳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综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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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中央的重要部署,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双创”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深圳以全面提升“放管服”为抓手,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监管创新、优化服务等改革举措,使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创新与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实施驱动发展战略的成效叠加,为深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持久动力。 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前列 深圳市2013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2014年7月1日全面实行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注册,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商事登记电子化和网络化。201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此后深圳又将社保登记信息、统计部门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信息纳入商事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七证合一”。 深圳市大刀阔斧地改革了登记审批制度,实施“证照分离”和注册资本认缴制,前置审批事项由原69项削减为11项;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均由股东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经营场所自行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多项改革属全国首创;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真正实现“我的名称我做主”,名称核准时间也由以往的7天缩短到即时生成。 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大幅降低准入门槛,实现注册高效便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2017年1月31日,深圳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68.7万户,其中企业152.9万户、个体工商户115.8万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36户、拥有企业134户,创业密度居全国首位。 深圳市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产生了积极影响。深圳于2013年3月1日率先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为2014年3月1日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打下了基础;2014年6月,深圳市实施的“三证合一”写入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 创新监管,进一步完善大市场监管体系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和市场发展新特点,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并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一改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进行监管,通过联动响应机制,形成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广告执法办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率全国之先明确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指导意见,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评价。还首次将公平竞争纳入全市五年规划,于2016年9月正式发布《深圳市公平竞争事业“十三五”规划》,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圳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由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并同时公布《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推动政府管理模式由重审批、轻监管和以批代管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实现了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化和监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挂钩,让失信者一时一处违规、时时处处受限。 深圳市还建设了“企信惠”平台,公众通过智能手机“摇一摇”便可搜索、查询、评价和投诉周边违法违规商户;在新版营业执照创设“深圳信用”二维码,实现8种方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依托深圳信用网实施大数据监管,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试点“企业信用画像”,对3.5万户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了精准目标,为实现监管方式大跨越提供了有益借鉴。 优化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环,深圳市是全国电商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2016年电商交易总额已突破2万亿元。深圳以承担国家电子合同标准研制及应用试点为契机,结合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标准化要求,对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108个类别的电子合同进行了标准规范研制,为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及系统应用提供指引,吸引众多电商落户深圳。该市出台的《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填补了法律法规在网络交易合同监管中的空白,为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立标探路,营造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促进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提供证据支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这一探索生动地诠释了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代法治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周成奎在给深圳市该获奖项目的颁奖词中称赞道。 为解决深圳企业注册商标难的问题,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大力推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今年3月1日,深圳商标受理窗口开始正式受理申请业务,企业可以不用通过中介机构直接申请注册商标,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2016年深圳市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资助政策“零”的突破,出台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大数据监测等资助措施,全年资助总额达400万元。 消费维权服务创造多个全国第一。在全国首创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监管模式——“消费者重点关注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调查评价体系”,使消费维权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发现和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从消费端倒逼供给侧改革,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6年,深圳市消委会取得了“全国第一个推动反垄断调查的消费者组织”“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第三方品质消费研究机构——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发布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组织第三方(NPS)测评结果”“完成了全国第一份深港消费品比较试验报告”“中国内地第一个加入国际消费者研究及测试机构(ICRT)的消费者组织”等“十个第一”的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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