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并在卡拉OK领域实施“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机制效果显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与100余家娱乐行业协会达成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合作。
根据《通知》,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表演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再各自向会员分配。
对此,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表示,《通知》是协会未来在开展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中的定盘星, 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好《通知》,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纠纷,切实做好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桥梁纽带,坚持优先协商、与各地娱乐行业协会紧密合作、加强沟通,推动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公平公开的版权许可使用机制的建设。
作为卡拉OK领域使用人代表的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下称中娱协)秘书长孔明,对《通知》要求坚持通过集体管理方式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和实行“二合一”许可机制坚决拥护,中娱协已经和音集协、音著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后将会按照《通知》要求,逐步完善机制,促进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音集协和音著协根据《通知》要求,更新和细化了合作方案,并与中娱协协共同建立了合作机制,定期沟通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音集协单独或联合音著协、中娱协先后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甘肃、云南等地举办集体签约、讲座、座谈会和宣传活动数十场(次),积极推动与卡拉OK领域使用者或行业协会的协商合作机制。目前,音集协已与全国各地100余家娱乐行业协会达成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合作。中娱协积极组织各地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参与音集协的相关活动,并在成都、北京、福州等地举办论坛和座谈会,宣讲《通知》精神,研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订,全面加强卡拉OK领域版权保护,推动文化娱乐行业健康发展。(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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